对两种“声乐”艺术的理解 阿拉伯海湾和突尼斯:术语的含义和音乐实践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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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阅读了若干篇关于这种古老音乐实践的研究后,在发表了关于这种艺术的各种重要的意见后,我产生了重写这一阿拉伯音乐现象历史的想法。
在这个研究中,我们注重两个相隔数千公里的地域的声乐艺术,它们的音乐实践并未使我们感到地理距离,这两个地域是:
“突尼斯”,作为专业的音乐学研究员,我们做了实地调查。
阿拉伯海湾,特别是巴林、科威特和也门,在民族音乐学的叙述-分析的实地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各种研究,象保罗·卢福森· 奥尔森在巴林完成的庞巨的实地研究那样。
我们的研究是要阐明这两个地域里“声乐艺术的区别,从术语到与社会、经济和心理有关的音乐实践有关的一切。”
开始时,我们注意到在突尼斯,对于一些音乐研究人员来说,这个术语内涵并不清楚,因为这种艺术是属于特定的方面,是游牧人的民间音乐的积淀,由于种种原因,其流行,不是学术研究和正规教育所致,最主要的原因包括:
政治选择,作此选择的人们,只有在各种国际场合、做政治讲演和报告时,才看到了各种各样的民间文化遗产里,有可以为其服务的民族自强和对自我的强化,他们的政治讲演和报告有着双重面孔,那些关于身份和纯正性的奢谈令人头痛,但是当正式场合结束、解下领带后,一切都与那些奢谈截然相反。
由于多分支和未走“正式”传统音乐之路,所以对这种音乐实践的内涵和它的各个方面、影响和符号不明白。 “学院”的各种机制使其无力结束那些具有口头或口头传统的音乐实践,因为其一直,也许是无意的在致力于认证和书写,忽视了口头价值,没有这个口头方面,那些音乐实践就无法继续和前进,不进行实践,不明白空间、文化、社会和原有心理的艺术实践的内容和方面,那种认证毫无意义。
另一方面,阿拉伯海湾的“声乐”在意义和实践方面更清晰,这一点,有很多有关的研究,我们发现这些研究并未将其与突尼斯的声乐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