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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巴林农村婚姻契约样本中认知权威转化的研究: 以哈吉·侯赛因·本·哈米斯·本·达尔克利比的文件为例

发行 63
简介:巴林农村婚姻契约样本中认知权威转化的研究: 以哈吉·侯赛因·本·哈米斯·本·达尔克利比的文件为例

阿卜杜勒米尔·艾哈迈德·莱思

阿里·贾法尔·阿莱思

贾西姆·萨勒曼·莱思

 巴林王国

纵观历史,婚姻代表了相信和实践婚姻的人类社会的组织结构。在穆斯林社会中,家庭是婚姻的果实,具有超然的地位,因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是社会的第一块砖瓦。由于其重要性,宗教立法者(法学家)和伊斯兰思想家制定了理论(思想)和实际应用教义,以维护家庭,确保其永久存在,并确保其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伊斯兰教认为离婚是最令人厌恶的现象之一,并试图限制它,以支家庭的生存和连续性,即使这需要一些重大的牺牲。

与基本文本的互动解释背景下出现的次要文本之一,是伊斯兰法律中的婚姻契约。伊斯兰法律在其所有思想流派中都规定,婚姻契约是有效婚姻的基本条件,从而形成家庭,即伊斯兰社会的核心。婚姻契约包括要约和接受,两个证人的证词,这看似是两个简单、明确和直接的条件,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人类经验的积累,婚姻的条件和限制已经达到了非常复杂的程度。在这里我们必须强调,婚姻契约有效的条件仍然很简单,但是社会需要和要求却因社会而异,为了避免问题,并维护各方的权利,契约受到附加条件(语言,结构,程序,行政)的限制,因此婚姻契约受制于社会权威,这种权威有多种形式,其中最突出的是,它一开始就服从穆斯林立法者(法学家和神职人员),他们尽可能自己执行契约的立定,当他们很难独自完成任务时,就委托给代替他们行事的有关的当地人士。

后来,随着现代国家行政和组织制度的逐渐出现,社会权威逐渐转移到由部委和主管部门(司法部/伊斯兰事务部)代表的国家权威,但负责契约的人(神职人员)和接受合同的人(当地代理人)的重要作用仍然在他们的权力范围内。这种权力的转移导致了契约生产者身份的变化,因为虽然契约的生产是通过神职人员及其代理人进行的,但国家在垄断了婚姻契约的登记和记录后成为契约的生产者,确保有关事情在其控制之下。

在这项研究中,我们试图通过对婚姻契约文件的变化,阐明从二十世纪中叶到二十世纪时结束巴林王国在婚姻契约方面的权力转移,以及随之而来的转变。一位当地行为者(村民)留给我们的婚姻契约是本研究的主题,涉及他作为这些合同的生产者或生产伙伴的认知和社会实践,并阐明他在合法代理中的作用,他有许多社会角色,因为本研究采用的婚姻契约文件的数量丰富,因此,它们被用来作为目标时间框架特定时间段的代表性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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